1 嚴格按照廠家使用說明書安裝附墻裝置,附著拉桿支承處建筑主體結(jié)構(gòu)的強度應(yīng)滿足附著荷載要求,每次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(xù)使用
。
2. 穿墻螺桿必須兩頭雙螺帽上緊
,墊片尺寸、螺栓強度符合說明書要求
。
3. 附著拉桿與耳板、框梁之間連接的銷軸的開口銷必須打開。
4. 附著拉桿與加固位置之間的角度不宜太大或太小
,以45—60°為宜。
5. 安裝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時,各道附著裝置所在平面與水平面的夾角不得超過10°
。
塔機配件,塔機防攀爬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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